我國的雙層彩鋼設備輕鋼結構建筑體系目前狀況
我國雙層彩鋼設備輕鋼結構建筑發展較快,主要用于輕型的工業廠房、體育場館、展覽廳及活動房屋、加層建筑等。輕鋼結構是相對于重鋼結構而言,其類型有門式剛架、拱形波紋鋼屋蓋結構等
我國雙層彩鋼設備輕鋼結構建筑發展較快,主要用于輕型的工業廠房、體育場館、展覽廳及活動房屋、加層建筑等。輕鋼結構是相對于重鋼結構而言,其類型有門式剛架、拱形波紋鋼屋蓋結構等。在,輕鋼結構已廣泛地應用于包括住宅在內的各種高層建筑,由輕鋼構件構成的輕質內外墻體系非常便于與承重結構的框架體系融為一體。輕鋼墻體自重荷載地小于磚石墻體,能好;經濟適用;可在工廠預制現場整板吊裝,施工進度快;耐火性好;、保溫、隔熱。
輕型鋼結構建筑在我國主要是指以下幾類建筑:
1、門式剛架輕型鋼結構建筑:主要是指以焊接H形鋼作梁和柱,C形鋼Z形鋼作檁條和墻梁,彩色涂層壓型鋼板和夾芯板作屋面墻面,采用高強螺栓、自攻螺釘等連接件零配件和建筑密封材料建造的房屋。這種結構主要用于各種用途的工業廠房和倉庫建筑。
2、低層輕型鋼結構建筑:主要是指采用高頻焊接H形鋼、方鋼管或冷彎薄壁型鋼作承重結構,彩鋼設備輕型屋面板和墻面板作圍護結構的1~3層的房屋。這種結構主要用于低層住宅。
3、輕型鋼結構組合房屋(集成房屋):主要有3種。
1)板式單層組合房屋:采用彩鋼夾芯板等輕質板材作屋面墻面的輕型房屋,多用于建筑工地、街道商業、救災等單層臨時建筑。
2)以冷彎薄壁型鋼(C形鋼)組合截面作為梁柱框架,采用彩鋼夾芯板等輕質板材作屋面墻面的輕型房屋,一般為1~3層,多用于建筑工地、救災等臨時建筑。
3)集裝箱式(盒子結構)房屋:以C形冷彎薄壁型鋼、方鋼管、H形鋼作為盒子結構的梁柱框架,采用雙層壓瓦機彩鋼夾芯板等輕質板材作屋面墻面的輕型房屋??梢允菃螌?,也可以重疊為2~3層,這種房屋可用于建筑工地、野外施工、街道商業、救災等臨時建筑,如果、隔音及裝飾作的好一些,也可以用于辦公、醫院、住宅用房。
4、金屬屋面墻面圍護結構系統:
1)根據建筑功能要求,屋面墻面采用單層彩色涂層壓型鋼板、壓型鋼板與保溫材料現場復合板、工廠加工的夾芯板(聚氨酯夾芯板、玻璃絲棉夾芯板、巖棉夾芯板等),多用于各種類型工業廠房和倉庫的屋面墻面圍護結構;
2)對于建筑功能要求高的體育館、大劇皖、會展中心、航站樓和高鐵車站等大型標志性建筑的屋面,采用不同金屬板材成型的面板和底板’根據屋面設計的要求,中間添加、、吸聲等材料,采用與其配套的零配件、連接件、固定件和密封材料等現場復合而成的_夠滿足屋面、、隔聲隔潮、美觀造型等功能要求的復合屋面系統。許多采用鋁合金直立鎖邊壓型板作為面層,有的屋面還采用不誘鋼板、鐵合金板、銅板等。
我國的輕鋼建筑產業發展較晚,目前市場的建筑體系主要依照北美和澳洲的建筑體系。以鍍鋅冷彎薄壁型鋼型材作為結構的承重部分,為墻板結構體系,設計中考慮冷彎型鋼的屈曲后強度,以及蒙皮效應的影響。常用于建造2~3層的低層住宅。鍍鋅冷彎薄壁型鋼所使用材料的屈服強度為Q235或Q345。按照建筑要求布置墻體位置,豎向荷載一般由縱橫墻體共同承受,墻體鋼龍骨采用C形截面,并按照的模數排列,一般中心距為400mm或600mm,冷彎薄壁型鋼截面在93~200mm之間,鋼板厚度在0.85~2.0mm之間。其樓層結構的梁有桁架梁式和C形截面兩類,桁架梁高度按照荷載、跨度計算,一般高度采用200mm、300mm、400mm,C形截面梁高度一般為235mm,主要用于跨度不大且荷載較小時,梁間距一般按照400mm或600mm的模數排列,鋼板厚度在0.85~2.56mm之間,樓層跨度目前可達8~9m。屋架可采用輕鋼檁條直接搭接的方式,為了傳遞豎向荷載,屋架每榀間距也為400mm或600mm,且落在壁柱上或附近。輕鋼結構住宅的外墻常采用節能、輕質復合夾芯墻,內墻可采用石膏板,廚房及衛生間墻面采用石膏板或水泥加壓板,樓板采用輕質結構板材,屋面可采用彩鋼瓦、彩板瓦等屋面材料。墻體龍骨與基礎通過拉腳螺栓和化學螺栓連接。
壓瓦機設備冷彎型鋼建筑在使用過程期間,承受荷載和可變荷載。荷載包括各種結構構件、維護結構的自重,以及管線和固定設備的自重??勺兒奢d主要包括屋面活載、雪載、風載、樓面活載和地震力的作用。荷載按照作用方向可分為豎向荷載和水平荷載兩類。豎向荷載當合力向下時通過屋架和墻板、墻板與基礎之間的接觸進行傳遞,當荷載作用向上時,通過各處的連接件傳遞拉力,建筑結構的 。水平荷載傳遞比較復雜,但一般認為水平剪力由外墻傳到樓板,認為樓板在平面內剛度大,各處的水平位移均相等,然后根據與荷載方向垂直的墻體剛度,按照位移等效原則分配樓板傳來的水平剪力,再由墻體與基礎的連接螺栓將水平力傳至基礎。設計中為防止拉腳螺栓被剪斷而無法傳遞豎向拉力,認為其不受剪,則其在計算墻體與基礎的抗剪能力時,不予考慮。
從目前的發展情況看,此類結構仍存在許多不利的因素:
(1)構件和配件不完善、不,還沒有形成完善的生產鏈,各個公司生產的構件差異大,不能統一管理,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體系。
(2)設計規范和施工規程的進步跟不上輕鋼結構實際發展的要求。
(3)材料本身和建筑技術體系不夠完善,目前此類結構于低層(1~3)住宅,中低層(8層以下)住宅。
(4)彩鋼壓瓦機輕鋼結構還沒達到或也不可能達到通用設計和優化設計,使得結構體系造價較高,在目前的狀況下,經濟競爭力不強。
(5)部分,如、結構等的施工與驗收規程,與 或行業現行標準不符,使得輕鋼建筑在該部分缺乏依據。
(6)人們缺乏對鋼結構特別是輕鋼結構的正確認識,因此輕鋼結構在民用的市場還有待。